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
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市建设战略部署,切实保护和改善白马湖生态环境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、水法、防洪法、渔业法、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,特作如下决定:
一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。白马湖是江苏省十大湖泊之一,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上游重要的过境湖泊,也是我市中心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地。多年来,由于农渔业对湖泊过度开发利用,上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尾水排放等原因,致湖区水质指标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,湖泊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的威胁。保护和改善白马湖生态环境,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,是加快生态市建设的重要载体,也是促进美丽和谐淮安建设的重要内容。必须要统一思想认识,切实采取有力措施,全面加强白马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。要强化“保护第一、合理利用”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全面保护、综合治理、多措并举,有效改善白马湖生态功能,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湖泊生态景观,提升水质标准,保障淮安市第二水源地和南水北调过境节点水质安全,将白马湖打造成全国淡水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。
二、提升规划管理水平。将白马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组织专门力量,开展科学论证,依法编制白马湖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,明确白马湖保护范围、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质保护目标,防洪、除涝、水土流失防治和种植、养殖控制要求,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,以及截污治污、生态修复等内容,提高规划的科学性、全面性、长远性。积极依据白马湖保护规划进行勘界,划定湖泊保护区、环湖保护区、上游集水区,设立保护标志,实行环境管制,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并向社会公示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规划或干扰破坏规划实施,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,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。
三、大力开展综合治理。水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是湖泊的生命工程,也是湖泊综合治理的关键工程。要着眼长远、长短结合、统筹推进、分步实施,全面加强白马湖综合治理。坚持陆水同治。集水区根据生态市建设要求,全面完善污水处理、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。彻底封堵环湖污水直排口,改造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管网,按照“一次规划、分期实施”的原则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,实现清水入湖。对白马湖水生态系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加大治理力度,加强沿岸水源涵养林工程和护岸建设,科学引导推进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,逐步恢复白马湖水生态环境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。
四、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白马湖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,迅速制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,依法出台切实可行的保护办法。进一步理顺白马湖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,明确责任主体。要将白马湖保护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目标,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,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建立完善白马湖保护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,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。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白马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,加强宣传教育,大力营造全社会爱护白马湖、保护白马湖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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